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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22-0029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2-15
文号: 灌政办发〔2022〕7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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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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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12月修订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309号)、《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认真吸取海州区“1·12”非法加油车事故教训,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全面做好我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综合整治成品油市场,重点整治流动加油车(船)非法销售成品油、油罐运输车非法分销成品油、擅自改装车辆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仓储企业违规存储油品、成品油经营偷税漏税等行为,全力维护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亡人事故。

(三)基本原则

坚持县级指导、属地负责;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按职履责、失职追责;坚持依法打击、从严处理;坚持长效管控、消除隐患。

(四)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许可证件、使用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驾驶员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等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加强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水利工地、物流园区、大中型停车场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

重点整治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伪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重点整治成品油销售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

二、职责分工

各镇、各园区、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按职履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协力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各镇、各园区: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县商务局:牵头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重点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县委宣传部:组织媒体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危害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县公安局:组织指导、依法打击成品油经营活动中危害公共安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严重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道路运输行为以及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成品油运输车辆行为。依法查处水上非法运输成品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交通工程领域使用非法油品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未经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销售汽油和闪点小于等于60℃柴油的经营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重点无照柴油)流通经营行为,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并依法予以处罚。依法查处油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将信息通报县商务部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县商务局查处有证照加油站(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协同县商务局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管理工作。

县住建局: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自建储罐成品油等相关违法行为。

县发改委:利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和当事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失信程度,上传至“双公示”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黑名单”的,按规定格式报送县信用办。

灌南税务局:依法查处成品油销售偷逃税行为。

县水利局:依法查处水利建设工地工程机械使用非法油品行为。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企业或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负责接听群众投诉、举报成品油市场违法乱象,将线索按属地原则转交到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通报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

中石化、中石油、新海石化、万联能源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的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经营管理;积极提供相关专业性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制定员工排查激励机制,发挥面广点多的优势,提供非法经营信息线索。

三、实施步骤

此次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至5月2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

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建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各镇、园区负责属地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指挥、查处整治和案件办理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压实部门责任。

(二)重点整治阶段(2月21日至4月21日)

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线索,对各镇、各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交办、督办,重大线索现场督办。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属地综合整治行动的开展,对交办、督办线索和自行摸排的非法油品行为依法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22日至5月25日)

为巩固前期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果,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积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的常态长效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各园区分管负责同志和县委宣传部、县公安、住建、交通、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发改、水利、消防、税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及中石化、中石油、新海石化、万联能源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百日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镇、各园区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参与全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成立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2),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各镇、各园区也要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公安、安全、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快速掀起联合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迅速对成品油市场购运储销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相关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底数和现状,全部登记编号,建立基础台账。要建立“清账销号”制度,对摸排出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治期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在接到举报或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提供线索后,各镇、各园区专班人员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由各镇、各园区相应部门执法人员负责查处(车、船由交通部门负责,责任人、成品油、经营工具和设备由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中石化灌南分公司负责提供抽油设备。百日整治行动期间,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每旬(每月9、19、29日)向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行动进展和“清账销号”情况,重要情况及重大战果即时报送。全县每月向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通报,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摸排、“清账销号”、工作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风险隐患突出、工作进展缓慢、部门推诿扯皮、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挂牌整治,明确责任时限,督促整改到位。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氛围营造。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宣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整治行动的支持度和响应率。要在所有加油站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张贴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12345、110、83229567,每条有效举报信息奖励500—1000元。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镇、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总结百日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形成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综合执法、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查、定点检查、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精准打击成品油非法走私、非法偷逃税行为。始终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从严督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把销售关口,严禁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同步加大对无合法来源油品炼制购销厂(点)、运输车辆查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摧毁非法利益链条,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附件:1. 灌南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县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分配表

                          3. 非法加油站点(车、船)排查摸底情况登记表

                          4. 非法加油站点(车、船)情况旬报表